关于转发“关于再次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的通知
沪斯科建咨技【2019】033号(总第190号)
各事业部、分公司、项目部及项目现场监理部: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标〔2016〕166号)关于构建我国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工程规范)体系要求,住建部组织各家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40项工程规范,并于2019年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和修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和处理。现发布“再次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将修改完善后的工程规范再次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关于建设领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制定是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工程规范发布后将替代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作为约束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基本要求。现转发征求意见的通知给大家学习。新工程规范正式发布后,质安部会及时转发与我公司业务相关的规范到各事业部、分公司、项目部,并组织各现场监理部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安部
2019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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